| 輔仁大學「全人教育課程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的前身為教務處共同科,民國84年5月大法官會議解釋部訂大學共同必修科目違憲後,本校於85.12.19八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決議重新整合規劃全校之共同必修課程,並成立了委員會與工作小組,歷經二年半的討論及各層級會議的研商,並經88.06.03八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會議決議將「共同必修科」課程改為「全人教育」課程,涵蓋原部定、校定必修科目及通識教育課程,除調整必修科目與學分外,並加強課程之整合。88.12.23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通過了「輔仁大學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設置辦法」,89.02.01本中心正式成立,為院級單位,負責本校全人教育課程規劃及教學等事宜。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秘書一人,助教、組員若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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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輔仁大學為追求真、善、美、聖全人教育之師生共同體,肯定人性尊嚴,尊重學術自由;探討生命意義,提昇道德生活;專精學術研究,重視人文精神,致力於培育學生達到知人、知物、知天的理想。 一、全人教育基礎課程:大學入門、人生哲學、專業倫理。 輔仁大學所強調的「全人教育」是經由校內各種不同的課程與教育活動來達成,以幫助學生建立完整的人格。「全人教育基礎課程」是「全人教育」的基礎,為全校共同必修科目,其目標在於使學生對於大學生活有正確的瞭解,進而探討生命意義並建立完整的價值體系。「語言及文化涵養課程」培育學生的語言能力,以及拓展歷史與文化的宏觀視野。「通識教育課程」則使學生在所屬院系的專業知識外,也能接觸其他領域的知識,以培養廣博的見識、人文的素養、思考的能力及健全的人格,並建構終身學習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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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人教育基礎課程:共 8 學分。
二、語言及文化涵養課程:共 12 學分。
三、通識教育課程: 分為三個領域,共 12 學分,各領域每學期開課 60∼70 班。若排除自我領域,則其他二領域各 6 學分;若不排除自我領域,則每一領域
4 學分。是否排除自我領域或特定科目,由各系決定,但總學分數不變。
四、軍訓(護理)、體育課程:0 學分。
(有*號註記為學群) 備註:二年制技術系之全人教育課程的總學分數不得低於 16 學分,且各課程之學分數亦不得低於前述規定的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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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輔大辦學宗旨而規劃:
二、專業單位負責規劃:
三、兼顧各系的特色:
四、學生依其需要自由選修: 通識教育課程依據院系特色而規劃為三個領域,學生可於不同之領域內依其需要自由選修,以培養廣博的見識與深厚的人文素養。外國語文課程除英文外,另開設多班之其他語文,如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等。歷史與文化課程亦以學群方式開課,提供多樣化的選擇。 五、合理規範選課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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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大學入門、人生哲學、國文為單一課程名稱,其餘課程均為學群,可在該領域內開設各種相關之科目。原必修課程「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自八十九學年度起納入通識教育社會科學領域選修。 二、大學入門、人生哲學、專業倫理、國文均採隨班(建制班)開課,外國語文(英文)課程採能力分班制,其餘之全人教育課程則由全校學生不分院系共同選修。 三、全人教育課程自八十九學年度正式施行,適用於八十九年度起入學之新生。八十九學度以前入學之舊生,除可選修新制通識教育課程,其原共同必修科目之名稱與總學分數仍依舊制認定。 四、全校學生共同選修課程(外國語文(非英文)、歷史與文化、通識教育)之開課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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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班之定義-以系為單位開課;若為雙班,則分二班上課 】 一、大學入門:大一學生修讀,採「建制班」上課,2
學分。 二、人生哲學:
三、專業倫理:
四、國文:
五、外國語文: 大一學生修讀,學年課(上、下學期各 2 學分,共計 4 學分)。
備註:
六、歷史與文化:
備註:
七、通識教育課程:
八、軍訓 ( 護理 ): 大一新生必修,依軍訓室之規定辦理,學年課 ( 0 學分 )。大二、 大三學生選修,每學期 2 學分,最多不得超過 4 學分。 九、體育: 【自九十四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自九十三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開始實施】 5. 大一∼大三學生必修,學期課 ( 0 學分 )。大四學生選修,每學期 1 學分,最多不得超過 2 學分。 每學期本中心各項課程之詳細選課規定,均依教務處、資訊中心編印之「學生選課須知」辦理。 |
| 全人教育課程之抵免規則,係依本校教務法規之「學生抵免科目規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