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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規定:

(1)   學士班:計12學分,人文與藝術、自然與科技、社會科學等三個領域,各領域必須修讀4學分,其中「歷史與文 化」學群課程至少必修2學分。

(2)   二年制在職專班:計6學分,各領域必須修讀2學分,其中「歷史與文化」學群課程至少必修2學分。

修課規定

(1) 每門課均為學期課,2學分,採網路選課。

(2) 「歷史與文化」學群課程,可於任一通識涵養領域課程修讀,且可計入該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

(3) 各系可自行決定是否排除自我領域之科目,學生修讀該學系之排除科目,不予採計為通識涵養課程學分。

各領域學群分類:

   (1) 人文與藝術領域:文學、哲學、聽覺藝術、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生活藝術、歷史與文化等七個學群。

   (2) 自然與科技領域:醫學、自然、資訊科技、民生、歷史與文化等五個學群。

   (3) 社會科學領域:管理、教育與心理、社會與社會工作、宗教、政治、經濟、法律、傳播、歷史與文化等九個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