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4 10:31 [公告]113學年度起取消通識涵養課程「歷史與文化」學群必修2學分規定

依據112學年度教務會議決議:

取消通識涵養課程「歷史與文化」學群必修2學分規定:

(一)  自113學年度起取消通識涵養課程三個領域之「歷史與文化」學群,學生至少須修習2 學分之條件,並追溯113學年度在學生均准用,免受歷史與文化學群至少需修習2學分之限制。

(二)  「歷史與文化學群」回歸全人教育三領域通識涵養課程之選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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